关于选聘政府立法咨询专家的通告
时间:2023年6月28日 来源:辽源市司法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发挥专家人才在政府立法工作中的智力支持作用,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聘一批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以下简称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参与政府立法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支持和热心参与立法工作,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三)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或者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所研究的领域或者从事的行业、系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近5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分或行业处分。
二、工作职责
(一)参与政府立法项目前评估,推动政府科学拟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二)参与政府立法项目草案的论证、起草、修改、评估工作;
(三)参与立法实施后评估,为规章立、改、废、释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四)关注地方立法动态,为地方立法工作提出建议或意见;
(五)其他与立法有关的工作。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领域有法学理论水平或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可自荐申报。需本人填写《政府立法咨询专家自荐表》,附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证书和能够证明符合入选条件的证书、研究成果等其他资料复印件各1份,报名时间截止至2023年7月10日。
报名地址:辽源市司法局立法科(龙山区永辉大厦三楼)
电子邮箱:lyssfjlfk@126.com
联系电话(传真):0437-3524257
(二)审查
报名者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市司法局负责政府立法咨询专家的选聘和邀请参与立法的具体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及个人职业操守,并考虑立法需求、专业和行业比例等因素,提出拟聘任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名单。
(三)聘任
政府立法咨询专家的聘期为五年,任期届满后自动解聘,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连聘。
附件:政府立法咨询专家自荐表
辽源市司法局
2023年6月25日
上一篇:关于征集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线索的公告 下一篇: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全市市场监管领域行风问题线索的通告
备案号:吉ICP备2022005538号-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吉B2-20220162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吉)人服证字〔2022〕第0000010413 吉公网安备22017202000324号
业务电话:0431-86661960[转辽源项目组]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早8:00~晚5:00 业务微信:369960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31-86661960
免费发布信息[非常简单] 查找/修改/撤销信息 置顶推广信息 服务协议/隐私政策 ※特别提示:提高警惕,谨防诈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