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政府“开年钜惠·福满辽城”消费券发放公告
时间:2023年1月13日 来源:辽源吉D微风
为喜迎新年,欢度佳节,进一步巩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惠及全民,辽源市政府决定在“1·8消费节”期间投入资金300万元,在全市范围内面向所有在辽人员发放生活类(包含超市、成品油)、商贸餐饮类(包含商场、餐饮)和家电数码类消费券,具体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辽源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辽源市商务局 辽源市财政局
三、活动对象
全体在辽人员(包括域外来辽人员)
四、参加促销活动企业条件
(一)辽源市区内部分限额以上及餐饮协会会员企业(后附核销企业名单);
(二)诚信经营,商品和服务质量有保证。
五、活动内容与参与方式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月14日10:00至2023年2月7日22:00。
共开展4轮活动(第一轮时间为1月14日10:00-1月16日22:00;第二轮时间为1月19日10:00-1月26日22:00;第三轮时间为1月29日10:00-1月31日22:00;第四轮时间为2月3日10:00-2月7日22:00)。
(二)抢券时间
以每轮活动开始时间为准,通过支付宝APP搜索“码上优惠”点击进入“辽源市政府‘开年钜惠·福满辽城’消费券”界面,即可抢券。
六、核销及使用规则
1.消费券每次核销1张,每天不限制核销次数。
2.消费券不得拆分、转让、售卖、找零、提现;不得使用消费券购买储值卡、购物卡、加油卡等消费卡。活动期间消费券未使用过期自动作废无法重复领取。消费券过期后,平台可在两天内为商务局再次配券,按轮次重新发放,并通过调配消费券数量,提升整体核销率与领取率。
3.消费券可以与当前商家开展的其它优惠活动叠加使用。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退款时,消费券自动作废,不能再次使用且无法重复领取。
4.消费券必须在辽源市内支持阿里支付宝移动支付的实体消费场所使用,不能用于线上支付和个人转账。
七、注意事项
1.参与活动需要在阿里支付宝绑定手机号码,且已完成实名认证。
2.所使用的支付宝APP版本需要在10.1.62版本及以上方可正常参加活动,10.1.62以下版本需要升级后使用。
3.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消费券发放及使用出现变更或调整,以政府相关公告为准。
4.为保证活动有序进行,如消费者出现买卖消费券及其他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并收回已得消费券。构成违法犯罪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5.如在消费券核销过程中遇到使用操作问题,请及时与核销商户联系。因核销企业操作不当,无法正常使用,由核销企业负责;因个人操作不当,无法正常使用,由个人负责。
6.消费券在参加核销企业的适用范围由市商务局最终解释。
7.辽源欧亚购物中心超市部分适用于生活类消费券、商场部分适用于商贸餐饮类消费券(欧亚美食城不适用)、欧亚电器适用于家电数码类消费券,消费券不可跨类别使用。
8.参与活动的消费者应主动配合商家做好疫情防控采取的必要措施。
9.平台咨询电话:支付宝客服电话400-078-0003。
辽源市商务局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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