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疫情防控交通管制的通告
时间:2022年4月10日 来源:辽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全市广大城乡居民:
根据辽源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继续实施最严格的全域静态管理的通告》要求,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辽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从4月10日12时开始对辽源市城区道路实施最严格交通管制,交警支队核发的车辆通行证停用。在此期间,市区道路将实行最严格的交通管制措施,所有信号灯路口将实施红灯控制,禁止车辆通行。除应急公务用车、防疫及执勤执法车辆、生活物资保障车辆、救护车、环卫车外,其他所有车辆(包括公交车、出租车、私家车、摩托车、电动车等)禁止上路行驶。一经发现立即就地劝返,对不听劝阻继续驾车行驶的,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强行通行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道路交通信号通行的车辆驾驶人,将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对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将处以1000元罚款,15日以下行政拘留。解除时间以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告为准。
感谢广大居民朋友的支持配合。
辽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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