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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全域开展第七轮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时间:2022年4月8日 来源:辽源吉D微风

全市广大城乡居民:

  为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有序恢复全市生产生活秩序,辽源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决定自4月9日5时至4月10日7时30分止,在辽源全域实行静态管理;4月9日7时30分至15时30分,开展第七轮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轮全员核酸检测对象为居住在辽源域内的城乡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员等)。封控区、管控区、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集中检测工作单独进行。

  二、请密切关注本区域核酸检测的时间,按照工作人员的通知引导,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手机(吉祥码),分时段有秩序前往指定地点进行核酸采样。

  三、对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人员,由流动采样工作人员上门采样,务请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提前与所在社区(村)的工作人员做好对接。

  四、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水电气暖等企业保供抢险应急人员、下沉机关干部、公安干警、交通卡口执勤人员、社区(村)志愿者,按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本单位的统一安排,集中进行采样或就地就近到社区(村)的采样点接受采样。各出租户房东要督促租户按时参加核酸采样。

  五、在采样过程中,请出示吉祥码或身份证。没有智能手机的,请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和记有手机号码的纸条。没有智能手机和身份证的,可由他人代领“亲属码”,并同其一道到采样点扫码登记。没有身份证的儿童,请家长陪同前往并随身携带户口本,工作人员将帮助完成相关准备工作。

  六、在采样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有序排队等候,相互之间保持两米以上距离,避免扎堆聚集和交头接耳,采样台前排队第二位的要与采样台保持三米以上距离,防止发生交叉传染。采样完成后,请立即戴好口罩并马上返回家中,不要在检测现场逗留观望。

  七、核酸检测期间,除医疗急救、应急救援、水电气暖、通信等城市运转保障和居民生活保供行业外,区域内所有经营性场所、门店一律暂停经营活动。除参与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连续性生产企业、指定保供单位人员及其他值班值守人员等岗位的工作人员之外,其他人员一律不许擅自外出。居民小区(村)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不到静态管理解除时间,一律不许出入居民小区(村)。

  八、核酸检测期间,严格实行静态交通管制,除公务用车、防疫及应急执勤执法车辆、生活物资保障车辆外,所有车辆(包括公交车、出租车、私家车、摩托车、电动车等)一律禁止上路行驶,一经发现立即劝返,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强行通行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九、本次采样将同步向居民下发《第七次全员核酸检测采样证明》(以下简称《采样证明》),并作为居民通行的证明。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本轮全员核酸检测的,不予发放《采样证明》,严格禁止出入村和社区。凡是没有《采样证明》擅自出行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十、为避免影响检测结果,请勿在接种疫苗48小时之内进行核酸检测(48小时之内接种过疫苗的,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或村的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采样前30分钟请勿吸烟、喝酒或嚼口香糖。

  十一、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居民朋友,请暂时不要前往采样点,要向所在社区(村)进行报备,并在做好个人防护基础上,及时就近前往医院的发热门诊进行就诊。

  十二、凡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检测或干扰破坏检测秩序,谎报、瞒报、伪造核酸检测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凡因不报备或未参加核酸检测而造成疫情传播等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直至刑事责任。凡因未参加核酸检测而出现疫情被居家隔离或集中管控的,由其个人承担全部费用。

  十三、使用智能手机的用户,可在24小时之后到吉事办小程序中查询检测结果。没有智能手机的用户,凡在采样后24小时未接到电话通知的,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不再出具纸质报告。

  十四、核酸检测未出结果之前,请广大城乡居民非必要不出行,不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十五、在核酸检测期间,有紧急求医需求的居民,可随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十六、如遇到极端恶劣天气等特殊原因,则延迟核酸检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七、凡是发现未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所有居民均可向居住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举报(举报电话附后)。未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经查证属实后,给予举报人一次性2000元的奖励。

  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位公民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和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请广大居民相互转告,自觉履行公民义务,主动配合检测、管控等防疫措施,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切实凝聚起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强大合力,齐心协力、和衷共济,奋力夺取我市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全面胜利。

  感谢广大城乡居民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监督举报电话:

  辽源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437-6148228

  东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437-6215057

  东辽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437-5101245

  龙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437-5081034

  西安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437-5011812

  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437-5228868

辽源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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