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交警致全市家长及学生的一封信
时间:2022年2月28日 来源:辽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亲爱的家长们、同学们:
新春伊始,万物复苏,充满希望的新学期已经开始。学生们的交通安全牵挂着每一位家长的心,同时也关乎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孩子们平安出行需要我们每一位家长朋友的共同努力。在此,辽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衷心希望各位家长在关心孩子健康成长和学习成绩的同时,更要关心孩子的交通安全,主动协助交警部门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让所有的学生都能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增强文明交通意识。为保障校园周边道路畅通,确保家长和同学们的出行安全,我们在此发出安全倡议:
一、要对孩子言传身教,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为孩子做好表率。在驾车外出、上班或接送孩子途中,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言传身教,做孩子们学习的好榜样,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二、文明安全接送学生,家长驾驶机动车接送学生时,系好安全带、不接打手机、不吸烟、不闯红灯,要做到不乱停乱放,不争道抢行,不随意调头,行经人行横道时,减速慢行。非机动车不得驶入机动车道,不逆行、不猛拐、不闯红灯;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三、教育孩子放学后要在指定地点候车,禁止拥挤在车行道上或在车行道上招手拦截车辆;要等车辆完全停稳后,按先下后上的秩序上车,不急躁、不争先恐后;上车后不要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下车也要等车完全停稳后再下,下车后不突然横穿马路。
四、教育孩子养成走人行道的好习惯,在没有人行道的情况下,也要注意靠路右边排成纵队行走。横过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五、不让未满12岁的子女在马路上骑自行车。已满年龄可以骑自行车的,要教育他们注意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要靠路边右侧顺行。骑自行车时不能双手离把,不能互相追逐、并行或攀扶其他车辆。转弯前应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突然猛拐。横过道路时,要下车推行。
六、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位学生家长,在您的日常出行途中,遇到中小学生横过马路时请主动避让,发现学生在道路上追逐嬉戏等危险行为时要及时劝阻。三轮车、农用车、货车以及非法营业的“黑车”接送学生都十分危险,同学们要主动拒绝乘坐。
各位家长,孩子们的交通安全与家庭的幸福、社会稳定和谐息息相关,让我们一起携手,做好新学期学生的交通安全工作,为他们的出行共同撑起一把交通安全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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