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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时间:2021年10月19日 来源:辽源市政府网站

  近日,陕西省西安市通报多例核酸检测阳性患者,目前已涉及甘肃、宁夏、内蒙、湖南、贵州等多地,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巩固全市防控成果,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现就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1.提示广大市民,10月3日以来从内蒙古额济纳旗和甘肃省嘉峪关市、张掖市以及酒泉市金塔县返(来)辽人员,10月15日以来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曲江新区和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返(来)辽人员,10月16日以来从宁夏银川金凤区、兴庆区返(来)辽人员,10月17日以来从湖南省长沙县、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返(来)辽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备,按照属地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及健康管理工作。

  2.提示广大市民,坚持非必要不出省,避免前往疫情发生地区,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减少不必要的省外出行,如确需离开,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居民出省要向所属社区或村屯报备登记,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

  3.加强养老院、福利院、监管机构、餐饮、宾馆、酒店、洗浴、麻将馆、棋牌室、影剧院、网吧、KTV、健身房、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农家乐、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防控,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

  4.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坚持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公筷制、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并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同时,我市已开展在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中实施加强免疫接种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市民及时接种,共筑免疫屏障,阻断新冠病毒传播。

辽源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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